1、满足卫生部 《 指导意见 》 关于地、县功能实验室设置的要求。
2、洁净实验室规划与设计符合保护人员、环境的要求。
3、实验室平而布局和流程科学合理、流程简捷、洁污分明、层次清析。尽可能做到人流物流分开、严重污染的区域与洁净区域设立缓冲区,同时达到去污有效,能有效地切断感染途径,降低感染率。
4、满足实验室安全用电、用水、照明要求,具备应有的防火、剧毒化学品和菌毒种保管以及符合“三废”处理的有效设施等。
5、有严格的受控区域,对特别区域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6、每一单位要有样品存放用房,具备有相应的环境控制设施。
7、对特殊实验室如生物二级和洁净实验室要有资质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